目前,汽车内饰空气质量成为了主机厂最关心的问题之一。为加强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控制,环保部科技标准司2014年下发《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》(修订GB//T26730-2011),修订版指南由推荐级别升级为强制级别,意味着今后所有的车企将提升生产标准,自2017年1月1日起,所有新定型的销售车辆必须满足标准要求,而对于此前已经定型的车辆,则自2018年7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。本次标准修订,原有八项监控物质不变,并修订了车内空气质量污染限值。
以前总听见有人将气味和VOCs混淆,在这里说明一下,气味≠VOCs。VOCs全称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,根据不同国家的定义,限定条件也有所不同。而我们上面提到的新国标中的八项物质就是一种对于VOC的描述。
VOC针对的是挥发性有机物,但并非所有的挥发性有机物都具有气味,所以气味和VOC之间虽存在一定联系但绝对不等同。以下是对于乘用车内八项VOC物质来源及的分析,供各位参考。